通知指出“八个严禁”: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,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;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,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;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借祭扫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、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;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;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。
通知要求,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,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教育防范,重申纪律要求,层层传导压力,认真部署节前教育、节中监管、节后总结等工作,通过开展节前警示教育、谈心谈话等方式向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早提醒、早教育、早预防,教育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、安全过节等相关纪律。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,严于律已、以身作则,带头严守各项纪律,积极倡导移风易俗、文明祭扫新风,廉洁自律、厉行节约,坚决做到以上“八个严禁”。
学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采取监督检查、明察暗访、电话抽查、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,及时发现和纠正节日期间和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、发生严重“四风”问题的单位及个人,严肃执纪问责,并将典型性违纪问题通报曝光。同时将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,按照省纪委有关规定以台账形式上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。
网站备案号: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30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00024
朔州市政府门户网 新澳网官方网站浏览器频道